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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滞纳金的起算时间

来源:网络作者:未知时间:2019-05-08

  作为司机都应该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一旦出现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就有可能受到处罚,被交警扣分或者罚款。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有违章行为的,必须及时将处罚进行处理,否则就会产生滞纳金。那么交通违法滞纳金从什么时间开始算?下文小编为您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以供参考。

  一、交通违法滞纳金从什么时间开始算?

  1、现场单:指的是交警抓到现行的,当场出具罚单,滞纳金就必须在15日内到指定银行交款,超过15天,每天收取3%的滞纳金。

  2、违章处理大厅开单: 若是在处理大厅开的罚单,也必须在15日内到指定银行交款,超过15天后,每天收取3%的滞纳金。

  3、电子眼抓拍的:电子眼抓拍的、违停贴条的,这类情况对滞纳金的逾期限制没有那么严格,一般是在一个记分周期之内,在检车前处理完毕,因为检车时会要求先把违章记录给处理完毕,才能检车,所以去处理时,收到票单后就要在15日交完罚款。

  总之,自收到罚单后15日内,必须完成罚款的缴纳,若是逾期未交罚款,从16日开始以3%计算滞纳金,但根据规定,最终的滞纳金不会超过罚金总额,比如,罚款200元,逾期未交后的滞纳金总额≤200元。

  二、交通违章不处理会有什么后果?

  1、现场单超过15天没有缴款,从第15天后起每天产生罚款金额3%的滞纳金,直至交款为止;

  2、违章超过3单以上未处理的,交警核查到,会被扣证,情节严重的还会被扣车;

  3、现场单未处理的,驾驶员的驾驶证要换证、补证或转证都不能办理;

  4、违章未处理的,发生事故、车损等,都将得不到车辆保险公司的理赔;

  5、违章未办理的,不能通过车辆年审、季度审和综合审。

  三、交通违法滞纳金的上限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没有对加处罚款的上限作出规定。实际执行中,一些当事人因特殊原因而延迟缴纳罚款,造成加处的罚款数额远大于原处罚款数额。

  为解决这一问题,修订后的《程序规定》参照有关法律规定,增加了一条规定,对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此前,修订征求意见稿在公安部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过程中,群众对此进行了热烈讨论,82%的意见赞成这样规定。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交通违法滞纳金从什么时间开始算的相关资料。有些违章行为是电子眼抓拍的,所以很多车主会出现不知道自己有违章行为而导致罚款滞纳金的情况,所以在此建议大家养成定时查询车辆违章记录的良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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