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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如何提供证据

来源:网络作者:未知时间:2018-09-27

  债务是非常那容易产生纠纷的,债务纠纷起诉是需要证据证明的,债务纠纷如何提供证据?起诉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小编为大家详细的介绍,欢迎阅读!

  债务纠纷如何提供证据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一般情况下,债务纠纷应向法院提供以下证据;

  1、身份证明;

  2、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明(合同、收据、借据、欠据、协议、信件、电报等);

  3、债务人偿还欠款及利息的证据;

  4、利息计算方法、起止时间、依据;

  5、担保或者抵押的证明材料、债务转让的证明材料;

  6、请求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的,提供可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

  7、债务人家庭成员情况;

  8、能证明案件全部或者部分事实的证明材料;

  9、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提交申请书。以上证据在法院开庭时必须出示原件。

  10、因客观原因对证明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无法自行收集,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诉讼需要以下证据及材料:

  一、诉讼状。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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