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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婚内的债务离婚后妻子需要承担吗

来源:网络作者:未知时间:2018-09-27

  离婚有很多的事情需要处理,离婚的债务应该如何处理?丈夫婚内的债务离婚后妻子需要承担吗?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小编为大家详细的介绍,欢迎阅读!

  丈夫婚内的债务离婚后妻子需要承担吗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妻子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是丈夫的个人债务,妻子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偿还;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婚姻法》以及《婚姻法解释》的规定,下列情况应确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一)婚后没有约定的婚前个人债务。

  (二)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妻一方各自所负的债务归个人承担。

  (三)婚后夫妻一方经营自己个人财产,其收入归个人所有,在经营中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擅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五)管理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所负的债务。

  (六)夫妻一方因继承、接受赠与或分家析产所得财产归一方所有的,由此而产生的债务为夫妻个人债务。

  (七)夫妻一方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负债务。

  (八)夫妻一方擅自为他人担保所产生的债务。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的同意,不能用共同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九)未经夫妻另一方同意,为满足个人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其主要为不在日常家事代理权范围之内支出所产生的债务。

  (十)夫妻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

  (十一)夫妻双方约定应由个人清偿的债务。根据《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双方对财产的所有可以进行约定,同样,对债务的负担也可以进行约定。但是,这种约定不得以逃避债务为目的。

  (十二)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为夫妻一方个人借款的债务。

  (十三)夫妻一方因个人实施违法行为所负债务。如赌博、吸毒等负债。

  夫妻债务特征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

  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6、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财产为死者遗产,按照继承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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