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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来源:网络作者:未知时间:2018-06-28

  公司注销后悔遗留很多的问题,公司注销后欠款还有效吗?原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小编为大家详细的介绍,欢迎阅读!

  原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公司注销前,是需要成立清算组,并递交清算报告的,公司的债权债务是需要在清算时就处理的。注销后才涉及债权债务问题是很罕见的,注销后原公司就不存在还有债权债务的问题了。

  1. 清算公司财产并制订清算方案

  在公司注销清算的工作中,公司清算组首先催告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同时要调查和清理公司的财产。

  根据债权人的申请情况和公司调查清理的结果编制公司资产财务报表、财产清单和债权债务目录。在编制好上述财务报告和财务资料之后,公司清算组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对于如何收取债权和清偿债务做出具体的安排。

  清算方案是公司清算的一个总的方案。根据公司性质的不同,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将清算方案提交股东大会通过。而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成员是由股东组成的,所以不必提交股东会另行通过。

  另外对于违法解散的清算公司,需要将清算方案提交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另外,如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清算组有责任立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人民法院。

  2. 了解公司具体的债权和债务

  公司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但是公司清算组为了清算的目的,有权处理公司尚未了结的业务。在公司注销清算期间,清算组应当及时向公司债务人要求清偿已经到期的公司债权。对于未到期的公司债权,应当尽可能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如果债务人不同意提前清偿的,清算组可以通过转让债权等方法变相清偿。

  清偿公司的债务,若公司现有的财产和债权大于所欠债务,并且足以偿还公司全部债务时,应当按照法定的顺序向债权人清偿债务。

  3. 向股东分配公司剩余财产 公司清偿了全部公司债务之后,如果公司财产还有剩余的,在公司注销期间成立的清算组才可以向股东分配剩余财产。

  公司注销后欠款还有效吗

  1、公司一旦注销后,欠款随着主体资格的消失而变得无效。

  2、我国实行的是企业法人登记制度,企业经工商注册登记后,取得合法经营权和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企业法人被注销或吊销后,由此产生的直接后果就是该企业丧失了民事主体的资格。为此,法院在受理案件后,首先要审查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发现被告企业不具备主体资格时,告知原告更换合格的被告,即该企业的开办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清算组织等。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公司法》均对企业解散、清算、注销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一些企业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认为企业应当解散时,就到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销,而被申请注销的企业大都是经营不善,负债累累。究其原因,一是企业为逃避到期的债务,规避法律、法规,采取不正当手段把该企业注销,在事后以清理被注销企业的财产为限,承担所欠的债务;二是企业登记的主管机关,对企业申请注销审查不严,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企业注销的程序,必须是先清理债务后申请注销。但在执行中却是,先申请注销后再进行清算。企业解散不等于企业破产,企业解散不是因企业资不抵债,如经清算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不适用注销登记程序,而应适用破产程序。三是,由于现行的法律法规均未赋予法院对企业注销行为的审查权和对违法注销行为的制裁权,即使发现该企业属于违法注销,也不能依法进行纠正,更不能对行为人进行制裁,只能依据企业已注销的事实作出判决。由此产生的后果是使违法的注销成为了合法,使债权人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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