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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申请破产的程序有哪些

来源:网络作者:未知时间:2018-06-21

  公司破产需要处理的事务有很多,债权人申请破产的程序主要有哪些?需要什么资料?什么是破产保护?小编为大家详细的介绍,欢迎阅读!

  债权人申请破产的程序

  1、破产的条件: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企业自己、股东或债权人可以申请破产;

  2、破产申请:A、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权人申请企业破产的有关证据主要是指债权凭证及证明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资料;

  B、债务人也就是企业法人自己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以上是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实践中在做好完全准备后还要企业破产还要跟相受理法院的上级法院、财政局、经信委等部门沟通协调。

  什么是申请破产保护

  破产保护是指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后,债务人要提出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减损某些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作出安排。这个方案要给予其一定的时间提出,然后经过债权人通过,经过法院确认,债务人可以继续营业。这就是重整的概念,在中文中又叫破产保护。

  《破产法》第七章申请破产,公司全部业务必须立即完全停止。由破产财产托管人来“清理”(拍卖)公司资产,所得资金用来偿还公司债务,包括对债权人和投资人的债务。

  一般来讲,如果公司申请依据《破产法》第七章破产,股民手中的股票通常变成废纸一张,因为如果破产法庭确认债务人无清偿能力(负债大于资产),就可不归还股东投资。此外,公司资产经清算优先偿还有担保债权人和无担保债权人后,往往所剩无几。

  多数上市公司会按照《破产法》第十一章申请破产保护,而不是第七章直接进行破产清算,因为他们仍希望继续运营并控制破产程序。第十一章规定了一些复兴公司业务的程序,也确有一些公司重组计划成功,重新开始赢利。但有些公司最后还是以清算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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