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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债务追讨期限是多久

来源:网络作者:未知时间:2019-02-28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如今离婚率越来越高了,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及共同债务也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问题了。因此,今天,小编就将关于”离婚前债务追讨期限“这一问题进行具体的介绍。希望通过阅读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前债务追讨期限

  1、诉讼时效应注意一般诉讼时效(两年)和特殊诉讼时效的规定。

  2、具体操作方法:对于债务关系明确,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诉讼时效尚未到期的讨债事宜,可先“礼”后“兵”;注意“诉讼时效中止”的运用;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时,债权人因主观或客观原因未能及时行使权利时,可采取相应的措施,使诉讼时效中断,转被动为主动;正确适用“诉讼期间的延长”;另辟蹊跷,实现权利请求。

  二、债务追讨应提供的证据

  原告(债权人)应提供包括:

  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

  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如钱款在何日何地通过什么方式交给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归还,最好能提供与债权、债务人无关系的证明人;

  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

  4、提供有关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证据。

  被告主要提供足以证明债务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发生变更、取消的证据材料。若提供的是带有伪造、欺骗性质的材料,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三、夫妻共同债务的相关规定

  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属于法定的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承担偿还义务,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确定各自的承担比例,但需要指出的是此处的协议清偿和判决承担只对夫妻之间产生约束力,不能对抗第三人。换言之债务人起诉要求偿债义务,仍然要按照共同债务处理,夫妻中实际承担还款义务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按协议或法院判决分担相应份额。

  以上就是小编关于“离婚前债务追讨期限”的全部介绍。首先,小编介绍了离婚前的债务追讨的期限。然后,小编介绍了在这个过程中应该提供的证据。最后,小编还介绍了相关的一些规定。感谢您的认真阅读,希望您有所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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